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查看: 1015|回复: 0

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商务部、省商务厅、雄安政府促销活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29 09: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条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详见: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mofcom.gov.cn)

来源:消费促进司 类型:原创
2024-04-26 15:00


一、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详见: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mofcom.gov.cn)
【发布单位】消费促进司
【发布文号】商消费函2024年第392号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河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商务厅发文日期:2024-06-26
河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场体系建设处发文日期:2024-09-14
河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流通业发展处发文日期:2024-09-18
(一)提高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


近千万消费券!@雄安人,新一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来啦→
迎国庆,雄安“惠”不停!新一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正式开始,近千万汽车消费券震撼登场,可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及省置换更新补贴叠加!

汽车促消费
活动时间:2024年9月-12月
(1)汽车购新活动
1)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6500元;
2)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4500元;
3)每购1辆2(含)-10万元的新车,补贴2000元。
(2)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可叠加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1)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7500元;
2)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5500元;
3)每购1辆2(含)-1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
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旧车买新能源车补贴20000元,报废旧车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
(3)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可叠加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1)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7500元;
2)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5500元;
3)每购1辆2(含)-1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
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卖旧车买新能源车补贴15000元,卖旧车买燃油车补贴10000元。

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及汽车置换更新活动需符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或省商务厅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条件,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留存汽车经销企业。

注:活动期间汽车类消费券根据购买新车金额任选一张领取一次,以旧换新汽车消费券、置换更新汽车消费券可与前三类任意一张叠加使用一次。

具体活动安排
如下图所示:

微信图片_20240929094103.png

首次注册登录
用户需安装活动官方应用“建行生活”APP,实现抢券及支付用券功能。

安卓手机和苹果iOS用户都可识别扫描下方二维码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下载。

微信图片_20240929094029.png
微信图片_20240929094035.png

领券条件
用户如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实,将无法通过审核和参加活动。经活动主办方认定用户涉嫌伪造个人信息或存在串通商户套利等违规行为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用户领取消费券资格、取消有关商户参与活动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非新区户籍或居住证居民参与家具类、家电类活动的,活动主办方有权收回相关用户已领取的消费券并取消其后续领取消费券资格,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纳入雄安新区个人行为记录。

相同手机号或身份证号视为同一用户,同一用户不可重复参与活动。

用券方法
进入“建行生活”APP在已领券栏即可查看可用的满减消费券。用户在券有效期内到活动商户消费使用“建行生活”APP的“扫一扫”功能扫描商户的收款码或展示“付款码”供商户扫描扣款,付款时选择可核销的消费券。为了保证您的资金安全,每次支付前均需核验支付密码。

如果在钱包余额充足且交易金额未超过设置限额的情况下依然支付失败并提示“超过约定限额”等类似报错信息,可联系开卡银行查询限额情况或者更换他行卡或者拨打活动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消费券先领先得,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自动失效;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用户可在对应场景商户进行消费,具体可用的汽车商户名单须以“建行生活”APP优惠券-“去使用”界面展示信息为准。

客服热线
活动问题反馈热线:

雄县建行汽车促销券咨询专线:0312-6388130

建行容城支行
0312-5690963;13930108230;15631275071
建行雄县支行
0312-5812237;18833268877
建行安新支行
0312-5359005;17692378596
建行昝岗支行
0312-6151367;18732259765
建行容东支行
0312-5678916;19333366770
建行西城路支行
0312-5690958;19933315840
建行雄州路支行
0312-5813130;19333366077
建行营业部
0312-5556230; 19517731333
(工作日9:00-11:30、14:30-17:30接听)。

微信图片编辑_20240929094236_副本.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雄安三城 ( 冀ICP备2024075301号|冀公网安备13310102000093 )

GMT+8, 2025-1-23 06:09 , Processed in 0.06169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